参展细则
(一) 总则
为高效运作本届展会,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制定、实施本细则,并拥有修改、解释本细则的权利。本细则对本组委会与全体参展商(以下称展商)均具约束力。
(二) 参展申请资料
资料提交:
为保证您参展顺利和减少布展手续的繁琐,请您务必按期提交基本的资料:单位营业执照、展位楣板内容、参展人员名单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证件照片、展线改造方案、展位装修方案、其他商务需求等。
1)楣板内容:请务必正确、清晰地提供展位楣板上标出的参展机构名称(中英文)。
2)参展名单:须提供完整的贵单位参展人员的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,以便办理参展证和存档;参展证配置办法见对应的规定。
3)展线改造:所有标展,组委会提供统一的展板、展具配置;展线均为U字型、L型2种,如需改造展线须提前申请。如通过减少展板来改动展线,不收费用;如增加展板改动展线,36平米展位可免费增减2块以内展板(以此类推)。若现场改展线,须视工程服务人员的工作繁忙程度进行安排,不能保证实施改造。
4)展位装修:指特装展位的布置方案,参见工程管理办法。
5)其他商务服务需求:指画框、展具、住宿、物流等其他配套服务,具体见《七、相关服务》细则。
注:以上资料务必于展会开展前一个月(2020年11月3日前)提交。
(三) 展位规格及配置
1、楼层限高:二楼:4.5M;
2、地面承重:二楼:1吨/㎡;
3、标准展位配置(36㎡):
1)中英文楣板1条:标明展位号、展商名称等信息;
2)射灯16支;
3)商务洽谈桌1张,折椅3把;
4)专用地毯:与展位等面积;
5)废纸篓1个;
6)网络:每个展位可装网络服务,但须收费(工程服务处办理);
7)电话线:每个展位可装电话线,但须收费(工程服务处办理);
注意:1.展商将承担增加展位设施及服务的费用,收费标准见附件;
2.变动设施和占用展板外侧板面,须说明,并征得组委会同意,费用另计。